學術動态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學術動态 > 正文

【新聞】伟德betvictor体育官网舉辦法律實務系列講堂(五十五)“法學現場中的民法學方法論”

發布日期:2024-09-24 作者: 點擊:

2024919日,法律碩士學院法律實務系列講堂之法學現場中的民法學方法論專題講座在學院路校區教學圖書綜合樓0211教室順利舉辦。本次講座邀請我國台灣地區東吳大學陳旺聖博士擔任主講嘉賓,學院私法研究所副所長烏蘭副教授主持,李琳博士、張春曉博士與談,副院長劉智慧教授以及學院24級涉外律師、國際仲裁班的研究生參加了講座。

 

 

講座伊始,烏蘭副教授首先對陳旺聖博士的學術背景和研究成果進行了介紹,并代表學院對其到來表示熱烈歡迎。

 

陳旺聖博士首先簡要介紹了自己的學術研究方向,并引出本次講座主題法學現場中的民法學方法論。他将講座内容分為五個部分:民法學方法論概說、法學方法論視域的反身性、案例研習方法論、論文寫作方法論,以及對民法學方法論的反思與展望。正式講解前,陳旺聖博士向學生們提出六個思考性問題,包括為什麼要學民法學?民法學如何自主?等,激發了大家對民法學的興趣與思考。

 

首先,陳旺聖博士從法學場域的概念切入,指出民法學方法論通過一系列法學方法對法律規範進行論證、分析、解釋和批判。他通過思維體系圖,清晰呈現了不同立法例中民法體系的異同。其次,陳旺聖博士強調民法學學習的關鍵在于培養法律思維,包括曆史、人本、類型、體系和整合思維。他鼓勵學生通過案例分析和法律文本研究,運用利益法學、比較法學和法經濟學進行多角度分析。緊接着,陳旺聖博士聚焦案例研習方法論,結合案例進行分析講解。陳旺聖博士以甲鑰匙丢失請乙開鎖的情境為例,深入分析契約請求權、無因管理請求權等法學概念,探讨細化研究在降低論證成本和明确法律依據中的重要性。在第四部分論文寫作方法論中,他強調從選題、文獻搜集到引注的完整過程,着重分析問題、整理司法裁判與學說見解,并指出AI在法學寫作中的輔助作用,總結出掌握重點、整理清楚、分析明白的寫作箴言。在最後部分,陳旺聖博士對民法學方法論進行了反思與展望,認為它是司法裁判與法學研究的橋梁。他強調要建構具有自主性的民法學知識體系,并在兩岸交流中互相學習。面對AI時代的挑戰,他鼓勵法律人在民法學研究中保持批判性思維與主動性。

 

與談環節中,李琳博士首先就AI寫作的主題發表了自己的見解,并對AI是否能完全替代法官的職業,以及AI在法律适用中的局限性問題談了自己的看法,認為法律中的價值判斷是無法被人工智能完全替代的。之後,李琳博士強調了法學論文寫作和論證中選題的重要性,并結合社會熱點案例,如AI生成圖片的所有權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

 

 

張春曉博士則聚焦于數據權利的定義與保護問題。她提出了數據确權的概念,結合張三參加民法學考試案例引出數據權利的權利性質及其配置等一系列問題,例如。此外,張春曉博士還立足于法官在面對疑難案件時的職責,進一步引發大家對法教義學自給自足問題的思考。

 

 

在交流互動環節,多名同學圍繞講座内容積極提問。

 

 

就兩位與談博士和同學們的問題,陳旺聖博士一一進行回應。對于AI創作的法律歸屬問題,陳旺聖博士指出AI在法律裁判中缺乏溫度,需要法官輔助。關于數據權利,他建議從權利利益角度分析,強調數據保護應兼顧權利主體與交易秩序。此外,陳旺聖博士還強調,法教義學應忠于文義,超越文義需謹慎對待。最後,他詳細解答了我國台灣地區的判例制度,并闡釋了用益物權的曆史發展,強調了法律應以維護人倫秩序為基準。

 

最後,烏蘭副教授對講座進行了總結。她感謝陳旺聖博士為大家帶來精彩報告,表示陳旺聖博士的分享為同學們打開了民法學學習與研究的新視角。烏蘭副教授鼓勵同學們在未來的學習中積極運用民法學方法論,拓寬學術視野。至此,本次講座在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字:張   

片:張   

黃徐靜

輯:王新烨

審:吳   

審:梁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