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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範體系

發布日期:2024-10-24 作者: 點擊: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提高黨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領導水平作出部署,要求堅持用改革精神和嚴的标準管黨治黨,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範體系,不斷推進黨的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我們要深刻領會、堅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深入貫徹制度治黨、依規治黨要求,推動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範體系,不斷開辟黨的自我革命新境界。

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範體系,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着眼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作出的戰略部署,要求形成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機制,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這充分彰顯了我們黨以制度化規範化體系化思維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的長遠考量,充分體現了一以貫之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的戰略定力,為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踐行初心使命、始終赢得人民擁護,帶領人民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标而團結奮鬥提供了重要遵循。勇于自我革命是我們黨最鮮明的政治品格,加強制度建設是黨長期自我革命的寶貴經驗。經過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解決了許多長期沒解決的頑瘴痼疾,黨在革命性鍛造中變得更加堅強有力,但黨面臨的“四大考驗”“四種危險”将長期存在。解決“六個如何始終”的大黨獨有難題,必須注重發揮制度固根本、揚優勢、補短闆、利長遠的作用,讓鐵的紀律和規矩紮下根來,使全黨形成遵規守紀的高度自覺,才能實現系統施治、标本兼治,确保黨永遠不變質、不變色、不變味。

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範體系,貫穿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充分體現了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特征和寶貴經驗,實現了黨的自我革命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的高度統一。新時代以來,我們黨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偉大實踐中,突出制度建設鮮明政治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堅守理想信念、正風肅紀反腐、敢于善于鬥争、強化責任擔當等加強黨内法規制度建設,堅持制度制定和制度執行并重,讓法規制度真正“帶電”,營造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維護制度的良好氛圍,有力推動了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範體系的形成和完善。黨的二十大以來,我們黨修訂《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印發《紀檢監察機關準确運用“四種形态”實施辦法(試行)》,不斷把管黨治黨的成功做法和新鮮經驗提煉集成、固化深化,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範體系在實踐中更加充實完善。

紀檢監察機關在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的建設中承擔重要職責,要準确把握在管黨治黨中的職能定位,把工作思路舉措謀劃得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貫徹到黨内法規制度制定、執行、監督全過程,使科學理論轉化為制度規範、确立為行動遵循。促進完善黨内法規制度體系,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以黨的建設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為牽引,與時俱進制定和修訂黨内法規制度,及時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法規化。推動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不斷完善紀檢監察專責監督體系,促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常态化制度化,推動完善黨内監督體系、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制、基層監督體系。壓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牢牢抓住主體責任“牛鼻子”,推動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以制度建設為重點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健全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保障制度機制有效運行。新時代新征程,要保持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執着,在守正創新中推動健全要素齊全、功能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全面從嚴治黨體系,促進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範體系更加完善,鞏固發展中國共産黨之治的獨特優勢。

(本文刊載于《中國紀檢監察》雜志2024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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